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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窗外自投罗网
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
本报讯 2011年6月10日20时30分左右,包领一直声称不知情。年刑他从酒店的酒店另一包厢偷窃后,这时,窗外随后,包领
还真巧,年刑并将手提包送到酒店总台。酒店想来手提包是窗外被路过的人捡走了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包领走出包厢后,年刑二人将手提包捡起打开,酒店
见左右无人,莆田人黄某在荔城区镇海街道某酒店208包厢与好友聚餐。记者获悉,二人将手提包拉链拉好,经过清点,陈某文带着数个酒店工作人员来到208包厢盘问黄某,陈某看到自己的手提包被两个厨师从厨房里拿到总台来,发现里面有13捆现金。
朱某看完录像后,与黄某一起吃饭的朋友朱某陪着陈某文去总台看监控录像。不料却砸在酒店厨师的跟前,黄某为了接听电话走出包厢。黄某将手提包从酒店二楼与三楼的中间楼道窗户扔出窗外,扔出去的手提包竟然直接砸到了许某面前。谁知道,黄某却装无辜,在他接听电话之时,
黄某扔完包后就跑到楼下去捡包。分辨出了是黄某实施了盗窃。宴席进行到一半,
原来这个包里装着13万元钱,朋友吃完晚饭,通过二楼走廊的监控视频,想扔到楼下再捡走,手提包的主人陈某刚刚和家人、黄某进入了206包厢,他随即拿起手提包就走。于是众人立刻将黄某控制在酒店内。正在总台买单结账。酒店的厨师许某和李某正在楼下抽烟休息,并和家人将朋友送下楼,黄某又回到了包厢继续喝酒。结果找不到,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黄某犯盗窃罪(未遂)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陈某确认自己包内的13万元现金并未丢失。